| 产品名称: |
“创未来”润泽两全保险D款 |
 信诚人寿 |
| 保险类别: |
两全保险 |
| 保险公司: |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投保年龄: |
0--55岁。 |
| 缴费方式: |
年缴、趸缴。 |
| 缴费期限: |
10年,15年、20年。 |
| 保障期限: |
保险合同生效满20周年、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60周岁或65周岁。 |
| 产品特色: |
生存金给付直至终身:每年按保险金额10%给付生存金直至身故。
保障身故:合同期内身故,按照一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种缴费期限:10年,15年或者20年三种缴费期。
四种现金领取时间:保险合同生效满20周年、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60周岁或65周岁。
给付现金红利和特别红利:每年给付现金红利,保单生效十年后给付特别红利。
自由选择搭配信诚其他产品:与信诚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津贴保险、住院医疗费补偿医疗保险、手术津贴保险、豁免保险费保险、女性疾病保险等多项附加保险,组成综合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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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责任: |
生存保险金:从领取日起,每年给付保险金额的10%作为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将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给付身故保险金:(1)若生存保险金开始给付前,被保险人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2倍保险金额;(2)若生存保险金给付次数不足十次,被保险人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2倍保险金额-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3)若生存保险金给付十次后,被保险人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4)若在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保险单现金价值或已缴付保险费总额扣除已领取生存保险金之差值比上述三项的金额高,将取最高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此外,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不足一周岁,按保险金额的50%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一周岁但不足两周岁,按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现金分红:自合同生效后,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 特别红利:保单生效10年后,按合同规定,额外给付特别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