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安行两全保险及其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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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
倍安行两全保险及其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
 中意人寿 |
| 保险类别: |
两全保险 |
| 保险公司: |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投保年龄: |
30天-65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缴 |
| 缴费期限: |
一年 |
| 保障期限: |
可选择3年或5年两种保障年期。 |
| 产品特色: |
险种介绍:更多的保障,才能更安心地享受生活。中意"倍安行"为你远见未来,再大的风雨,也能及时为您和家人撑起一方晴空,让您毫无后顾之忧,信步行来,优游自在之时,尽情挥洒生活。 保单特点:一次缴费,短期还本 一次缴清保险费,即可用微薄的利息换取三年或五年的持续保障,合同期满后,立刻返还全额满期金,方便资金的多次运用,获得更大的利益。 意外身故,多倍赔偿 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事故身故,可获得双倍或三倍于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金,为挚爱亲人及时提供经济援助。 保险利益一览:满期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主合同满期日,可获得等值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得等值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3年保障期的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因意外事故身故,则受益人在获得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可再获得等值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金。 5年保障期的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因意外事故身故,则受益人在获得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可再获得相等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两倍的赔偿金。 *注:若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或以上,则不能投保本项利益。 |
| 保险责任: |
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不论神志是否清醒,被保险人自保险单签发日起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2、 任何因战争、军事冲突、叛乱、骚乱、暴乱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死亡;3、 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的活动而导致身故,或被宣判死刑;4、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如果某一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则该受益人将丧失其对本保险合同的任何权利;5、 核武器、核燃料、核废料或核燃料的燃烧所产生的核能电离作用、辐射或污染;6、被保险人自保险单签发日起或最后复效日起七年内(以较迟者为准)罹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任何艾滋病毒(HIV)的变异病毒,并且在此期间死亡(上述病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如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受该病毒感染)。 * 上述责任免除事项仅适用于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之责任免除事项请参阅合同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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