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附加世纪泰康少儿住院个人医疗保险 |
 泰康人寿 |
| 保险类别: |
少儿保险 |
| 保险公司: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投保年龄: |
30天-17周岁。 |
| 缴费方式: |
年缴 |
| 缴费期限: |
一年;每年续保,最高可续保至17周岁。 |
| 保障期限: |
自保险单约定的生效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
| 产品特色: |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分为四档,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投保时共同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
| 保险责任: |
对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且在等待期后的住院及与该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的治疗(含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治疗而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每次住院300元免赔额以后,按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内保险金累积给付以投保人投保时选择的保险金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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