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泰康附加定期保险 |
 泰康人寿 |
| 保险类别: |
定期寿险 |
| 保险公司: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投保年龄: |
16-60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半年交、月交。 |
| 缴费期限: |
灵活选择 |
| 保障期限: |
至保险单载明的终止时止。 |
| 产品特色: |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有效保险单、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的,还应提供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还应提供意外事故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 |
| 保险责任: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责任: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列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的本附加合同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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