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首   页 | 保险快讯 | 保险人才大市场 | 社保特区 | 数据看保险 | 保险动态 | 供求信息
保险学堂 | 我想买保险 | 我找代理人 | 保险产品 | 深圳保险机构 | 我的保险 | 保险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保险服务网 >> 寿险公司 >> 中国人寿 >> 正文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3
产品名称: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人寿
保险类别: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不限
缴费方式: 年缴、期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一年
产品特色: 主合同交费方式为期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及交费日期与主合同相同;主合同交费方式为趸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为年交。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列明的身体残疾之一,本公司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基础,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规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列明的两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身体器官时,本公司仅给付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领取残疾保险金后,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又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已给付残疾保险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在每一保险年度本公司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我要购买
 
 相关险种 更多深圳保险资讯 >>  
普通文章综合保障计划:延康少儿综合保障计划普通文章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B)
普通文章子女教育保险(B)普通文章子女教育保险(A)
普通文章育英年金终身保险普通文章世纪彩虹保险
普通文章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普通文章附加开心果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普通文章平安子女教育保险(A)条款(1999)普通文章平安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普通文章平安附加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普通文章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普通文章平安附加开心果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03)普通文章友邦世纪英才两全保险
普通文章友邦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普通文章天之英才高中教育年金保险
普通文章天之骄子大学教育年金保险普通文章希望之星少儿教育保障计划

普通文章友邦康福终身健康保
固顶文章大地财险
固顶文章中银保险
固顶文章太平保险
固顶文章华泰保险
固顶文章美亚保险
固顶文章民安保险
固顶文章华安财产
固顶文章太平洋财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报价 | 付款方式 |
本站版权归深圳保险服务网所有
服务热线:(0755)89808575
传    真:(0755)89808576
服 务 QQ:183112491 

粤B2-20060755